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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认真组织学习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》

作者:电子与电气工程系   时间:2011-06-17   点击数:

为了更好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保护公民人身、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。2011年6月16日,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在明理楼三楼召开会议,组织全体教师学习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》,会议由葛主任主持。

会上葛跃田主任指出,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地区,是消防工作的重点地区。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实训室较多,又涉及到380伏强电,消防防范及应急工作非常重要。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消防法律、法规,爱护公共消防设施,掌握基本的防火、灭火和报警、救生、逃生方法;安全用火用电用气,不乱堆、乱放可燃物;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。作为系部安全员应做好维护和管理共用消防设施、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,并保持完好有效,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通,开展防火巡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工作。

经过学习、讨论全系教师一致认为,火灾是非常严重的事故,一旦发生将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,财产损失无可估量,也给人们的心中造成了永远无法磨灭的伤害和阴影,我们要在工作中提高防范意识,使我们更加科学的防范火灾。

此次会议的召开,使系部全体教师深刻认识到学习消防条例非常有必要,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遵守条例法规,防止火灾的发生,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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